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VKY*** | 2024-07-1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