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T1*** | 2024-08-0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