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HA9*** | 2024-09-26 |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| 5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(shí)那是攝像頭的補(bǔ)光燈在運(yùn)行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