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DL*** | 2024-07-11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