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LA5*** | 2024-11-1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