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56*** | 2024-10-1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