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HEJ*** | 2024-12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HEJ*** | 2024-09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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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HEJ*** | 2024-11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