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M3*** | 2024-08-1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