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L·H***7 | 2024-08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