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B2*** | 2024-11-30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