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MR*** | 2024-11-21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