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·0***1 | 2024-09-03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(fā)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