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SCK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