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F3*** | 2024-10-18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