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S33*** | 2024-10-04 | 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(shí)際上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?yàn)檫`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(jī)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